杭州市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若干政策
2019-12-27 09:31:202861
近日,杭州市人民政府
公開發布
《杭州市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若干政策》
政策究竟包括幾大板塊?
又將從何時施行?
文字版政策來了!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發展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決策部署,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的意見,搶抓人工智能發展的重大戰略機遇,加快建設杭州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以下政策。
一、支持人工智能基礎理論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研發
1,在市基礎研究項目中重點支持人工智能領域的基礎理論研究。在市重大科技創新項目中設立人工智能專項,支持企事業單位開展關鍵核心技術研究,按項目研發投入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其中,對市人工智能戰略咨詢專家委員會專家審定推薦的人工智能芯片、核心算法、操作系統等基礎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的補助,鼓勵區、縣(市)給予配套支持。對項目入選省數字經濟重大科技專項人工智能專項的企業,按規定給予支持。
二、支持人工智能基礎研究平臺建設
2,支持浙江大學、之江實驗室、西湖大學、阿里達摩院、國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北大信息技術高等研究院、北航杭州創新研究院等高校和研發機構加強人工智能領域的科研布局。支持浙江大學設置人工智能一級學科博士點,推動有條件的高校設立人工智能學院。在杭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新創建人工智能方向的國家重點實驗室,以及新獲批牽頭承擔國家級人工智能重大創新載體建設任務的,市財政按規定給予配套支持。
三、支持人工智能公共服務和共性研發平臺建設
3,支持在杭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建設開源開放、協同共享的人工智能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對實際投入500萬元以上、服務產業取得良好成效的,按其軟硬件投入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支持建設人工智能共性技術研發平臺,按平臺建設主體新購置研發設備總價的50%進行補助,單個平臺補助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支持人工智能開源開放平臺的推廣應用,降低算力算法使用成本。
四、支持人工智能應用場景建設
4,推進人工智能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在杭州率先運用,打造以城市大腦為核心的人工智能創新應用標桿,突出未來社區、智慧亞運,聚焦智能制造、金融、醫療與健康、教育、商務、文化旅游、交通等方面的應用,征集人工智能行業示范應用場景項目,給予入圍的應用場景項目不超過項目總投資20%的資助。其中,總投資在1500萬元及以下的一般項目,資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總投資在1500萬元以上的重點項目,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支持開展人工智能應用場景的社會實驗,探索智能時代政府治理的新方法、新手段。
五、支持人工智能企業發展
5,促進人工智能與制造業深度融合,培育一批人工智能領軍企業、行業應用標桿企業和細分領域的專精特中小企業。謀劃引進一批重大項目。建立杭州市人工智能企業庫。支持人工智能企業上規模,并加大研發投入和技術改造投入,按照我市關于實施“新制造業計劃”推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精神給予支持。
六、支持人工智能產品在地應用
6,對符合規定條件的人工智能產品實行政府首購制度。支持人工智能企業首臺套研發應用、軟件產品和服務開發應用、集成電路自主芯片或模組開發應用,分別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國際級軟件名城創建、助推數字經濟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辦函〔2018〕114號)、《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鼓勵集成電路產業加快發展專項政策的通知》(杭政辦函〔2018〕94號)給予支持。
七、加強人工智能企業的金融支撐
7,發揮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加大對人工智能領域創業企業的支持。設立人工智能創業(天使)投資基金,支持人工智能企業發展。深入推進“鳳凰行動”計劃,支持企業通過境內外上市、并購重組、發行債券等方式擴大直接融資。鼓勵商業銀行加大對人工智能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
八、支持引進培養人工智能優秀人才
8,制定實施杭州市人工智能領軍人才計劃,支持在杭高校、科研機構、新型研發機構等單位的科技人員開展人工智能基礎理論和關鍵核心技術研究,對市屬相關單位給予穩定的研發經費資助。在全球引才“521”計劃、“115”引進國(境)外智力計劃等市級人才工程項目中,突出對人工智能人才的遴選支持。著力引育人工智能人才團隊,對入選省市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的,給予最高500萬元的項目資助;對頂尖人才和團隊的重大項目實行“一事一議”。對達到相應條件的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和人工智能企業的高端人才,參照我市關于實施“新制造業計劃”推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精神給予支持。支持在杭高校、科研院所和龍頭企業建設面向人工智能應用的實訓基地。
九、支持人工智能產業載體建設
9,支持各級政府和市場主體建設人工智能產業載體,包括人工智能產業園、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小微企業園、特色小鎮等,參照我市關于實施“新制造業計劃”推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和《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眾創空間建設進一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實施意見》(杭政辦〔2018〕1號)等精神給予支持,其中對人工智能企業占比超過在孵企業總數60%的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再給予財政支持。
十、優化人工智能產業空間布局
10,以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杭州城東智造大走廊、杭州高新區(濱江)等為核心,實現人工智能產業集聚發展,打造創新創業高地。加快杭州未來科技城人工智能小鎮、青山湖科技城微納智造小鎮、杭州高新區(濱江)人工智能產業基地、西湖區云棲小鎮、蕭山區中國V谷和機器人小鎮、富陽區硅谷小鎮等平臺建設,重點發展新型通信及網絡設備、智能軟硬件、智能機器人、無人機、微型納米器件等智能終端及基礎產品,打造全國人工智能產業集群引領區。
十一、支持人工智能生態體系建設
11,對經認定的人工智能重大活動按規定給予支持。對人工智能企業主導制定完成國際標準、國家標準的,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30萬元資助。支持人工智能企業圍繞產業鏈核心技術和關鍵環節構建高價值專利組合,對列入市級高價值專利組合培育項目并驗收合格的,給予政策支持。支持人工智能產業聯盟、協會等行業組織增強產業組織能力,開展產業研究,搭建產業服務平臺,組織聯盟成員開展產學研合作及行業交流。籌建杭州市人工智能研究院。建立杭州市人工智能統計制度。定期發布智慧城市治理報告、杭州人工智能發展報告。
十二、深化數據資源開放應用
12,依托浙江省公共數據開放平臺,制定公共數據資源共享開放管理辦法,依法、合規、有序向人工智能企業開放重點領域數據信息。落實數據開放與保護相關政策,開展公共數據開放利用改革試點。聯合骨干企業搭建人工智能訓練和測試環境。支持企業充分挖掘公共數據的商業價值,促進人工智能應用創新。
十三、加強試驗區建設的體制機制保障
13,成立杭州市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領導小組,加強試驗區建設的領導和統籌協調。成立杭州市人工智能戰略咨詢專家委員會。對人工智能新業務、新業態、新模式實行審慎包容態度,打造有利于技術創新和場景應用的外部環境。強化主體責任,依法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和大數據安全保護措施,促進人工智能企業自律。探索構建有利于人工智能發展的法律倫理框架。
本政策自2020年1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由市科技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所涉及的扶持資金均按現行財政體制有關規定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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